审 计 公 示
根据2021年审计工作计划,受学校组织部的委托,我处派出审计组,自2021年3月12日起,对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原党委书记刘颖同志任职期间(2015年7月至2018年12月)的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欢迎广大教职工以电话、邮件、信函或谈话形式向审计组反映情况。审计组受理时间为2021年3月12日至4月12日。
联系人:吴春、邵桂花
联系电话:85228718
联系地址:行政楼928房
联系邮箱:ojcc@jnu.edu.cn
同时也请广大教职工对审计组人员遵守审计工作纪律情况进行监督。举报电话:85226886,地址:行政楼1024房。
暨南大学审计处
2021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