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 计 公 示
根据《暨南大学转发国务院侨办关于转发<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暨审〔2014〕33号),受学校组织部的委托,我处派出审计小组,自2017年5月15日起,对财务与国有资产管理处原副处长林明亮同志任职期间(2008年1月至2015年7月)的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欢迎广大教职工以电话、邮件、信函或谈话形式向审计小组反映情况。审计小组受理时间为2017年5月15日至6月30日。
联系人:黄少云、王阳
联系电话:85227131 85228718
联系地址:行政楼928房
联系邮箱:ojcc@jnu.edu.cn
同时也请广大教职工对审计小组人员遵守审计工作纪律情况进行监督。举报电话:85222757,地址:行政楼926房。
暨南大学审计处
2017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