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暨南大学转发国务院侨办关于转发<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暨审〔2014〕33号),受学校组织部的委托,我处派出审计小组,自2017年3月21日起,对暨南大学学报编辑部刘颖同志任职期间(2005年1月至2015年9月)的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欢迎广大教职工以电话、邮件、信函或谈话形式向审计小组反映情况。
联系人:吴春、邵桂花;
联系电话:85228718;
联系地址:行政楼928房;
联系邮箱:ojcc@jnu.edu.cn。
同时也请广大教职工对审计组人员遵守审计工作纪律情况进行监督。举报电话:85222757;地址:行政楼926房。
暨南大学审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