暨南大学财务审计工作底稿三级复核制度
发布时间:2016-07-29 来源:审计处新版网站

暨南大学财务审计工作底稿三级复核制度


1.一级复核是详细复核。一般由项目主审在外勤工作阶段进行,主要对审计小组内的其他组员完成的审计工作底稿逐张复核,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指出并督促其修改和完善。这一级主要是针对审计人员在工作底稿中的笔误,对既定的具体审计程序是否已全部执行,审计结论与审计证据是否一致,审计工作底稿之间的勾稽关系是否正确,审计工作底稿的页面项目填写是否完整,外勤工作阶段主审提出的修改意见是否执行完毕等审计工作基本要求的达标情况进行复核。项目主审本人编制的审计工作底稿,可由二级复核人在小组内指定一名组员进行一级复核。

2.二级复核是一般复核。一般由科长进行,主要是对重要的会计账项的审计、重要审计程序的执行以及审计调整事项等进行复核,是对重要审计事项的把关。这一级主要是针对审计重点的选择与安排是否合理,重要审计程序的执行情况是否达到预期目的,审计调整事项的证据是否充分,审计调整的会计处理是否恰当等重大基本问题的执行情况进行复核。科长本人编制的工作底稿或科长是审计组长时,科长本人编制或复核过的工作底稿由三级复核人在科内指定副科长或其他人员完成。

3.三级复核是重点复核。一般由处长进行,主要对审计过程中的重大会计审计问题、重大审计调整事项及重要的审计工作底稿进行复核,是对整个审计项目质量的重点把握。这一级主要是针对前两级复核人员的专业判断,及由此而进行的审计安排的检查和监督,对会计报表重要项目认定的审计判断是否恰当,重大审计调整事项是否适当,重要审计工作底稿是否完整齐备等重大问题进行复核,顺便也可以评价前几级人员的工作。